康马县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 年 6月 1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康马县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康马县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总表
五、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统计表
八、政府采购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明细表
(见附表)政法委.XLS
第三部分康马县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康马县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九)、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康马县政法委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 1个机构
(二)人员情况;编制人数10人, 现有在职人数10人。
第三部分康马县政法委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5.81万元,公共预算支出为4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年度结转40.51万元。
(二)、2018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4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6.32万元,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14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2.02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稳定支出),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双联户经费及户长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22.07万元,工伤保险0.17万元,生育保险0.77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4万元;
住房改革支出13.82万元;
本年度结转40.51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康马县政法委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45.81万元,比去年决算数增加76.53万元,增加20.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及先进双联户奖励资金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拨款收入。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按经济科目)
康马县政法委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5.3万元,比去年决算数增加36.02万元,增加9.8%;主要原因是工资待遇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拨款支出。
分经济科目看,2018年度总支出405.3万元,其中:1、工资和福利支出172.64万元(反映单位支出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奖金121.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2.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4万元、住房公积金13.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5.49万元,包括办公费8.31万元、印刷费15.82万元、电费2.6万元、邮电费0.66万元、差旅费9.84万元、租赁费5.99万元、公务接待费0.46、被装购置费29.52万元、工会经费1.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4.3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7.17万元,包括生活补助4.8万元,奖励费77.22万元(主要反映先进双联户户长奖励)、其他对个人的家庭补助支出35.15万元(主要反映双联户户长补助);
三、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康马县政法委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万元,增加5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2万元,增加43.3%;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比往年下乡次数增多,边境县维稳任务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9万元,增加557%。本年公务接待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上年公务接待较少,本年公务接待未超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数量1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法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